基本农田不能用于发展养殖,受到法律保护。
普通农田经审批可发展养殖,但不得破坏耕作层。
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禁止取土、建房、采矿等破坏性活动。
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涉及转用或征收需国务院批准,不得规避审批。
若占用非基本农田且符合《畜牧法》规定,可建设养殖场。
一、基本农田能不能用来发展养殖
1、基本农田不能以搞养殖,它受到相关法规的保护。普通农田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可以发展养殖事业,但期间不可以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以及种植条件,也不能以占用基本农田。
2、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的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取土、建坟、采矿、挖砂、建窑、采石、建房、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3、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法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4、若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建设养殖场。
二、基本农田能否建造蔬菜大棚
1、基本农田不可以建蔬菜大棚。由于法律中规定农业设施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而蔬菜大棚或者看护房被认定为设施农业用地,所以是不可在基本农田上建设的,但是基本农田上可以建设对土地耕作没有影响的温室等设施。
2、修建蔬菜大棚要选择适宜的建设地点,通常选择在荒山荒坡或滩涂等闲置的地方修建,也可以在劣质的盐碱耕地上修建蔬菜大棚,这样可以防止滥用优质的土地从而导致耕作层被破坏。
3、修建蔬菜大棚的面积根据蔬菜种植面积来定,通常的蔬菜大棚面积大约为120平方米,在蔬菜大棚的上方要铺设透光性好而且表面光滑的塑料薄膜。
4、在蔬菜大棚的中央需要建设承重墙,这样可以让蔬菜大棚的使用寿命延长。在蔬菜大棚中还需要修建通风口,这样有助于蔬菜生长。在蔬菜大棚的上方铺一层遮阳网或者无纺布,这样可以在夏季遮阴和冬季保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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